??單位若生產經營困難,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無職工代表大會的,應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圍內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待經濟效益好轉后,應為職工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可通過網上或柜臺辦理。單位應提交《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表》(住房公積金表211)和《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清冊》(住房公積金表212)。單位無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應由2/3以上職工在《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清冊》中簽字,同意單位申請降比或緩繳。所屬管理部對單位申請的降比或緩繳事項進行審核,單位可通過柜臺領取審核結果或申請郵寄送達。
??特別提示:
??1.單位如申請自2021年7月起緩繳住房公積金,應在完成2021年度跨年清冊核定后辦理。
??2.降比和緩繳申請經審批后生效,有效期到下一年6月底。
??3.受托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銀行代辦點不辦理此項業務。單位應到所屬的管理部辦理。
??政策文件: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持續優化規范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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