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買房訊 2月23日,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向全行業發起“保交樓”行動倡議后,社會各界反響熱烈。多個省、市房協積極響應,多家品牌房企、樓盤項目簽約加入。樂居開通服務熱線,旨在為遇到交付難題的購房者答疑解惑。
眼下,“315”消費者權益日在即,為更好響應“保交樓”要求,樂居從當前幾個購房者普遍關切的問題出發,邀請專業律師進行解答,并提出可行性高、專業性強的意見建議。
浙江寧波“佳寧府”的業主劉先生反映,他與開發商寧波市慈溪碩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購房合同,約定交房日期2023年6月30日,逾期交房有賠償。但就目前工程進度來看,明顯不能如期交房。開發商認為,工程因疫情進度緩慢,屬于不可抗力,與劉先生產生分歧。
Q:交付糾紛發生時,疫情怎樣才歸屬于不可抗力?
A:因疫情及疫情防控導致工程延期交工造成商品房交付時間延后的,商品房交付時間可相應順延。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在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期間,開發商援引不可抗力主張免除其違約責任的,法院一般會予以支持。
但是,若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在政府批準復工或解除復工限制之后,開發商援引不可抗力主張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其違約責任的,應當結合疫情防控措施持續期間、政府批準的復工時間或政府取消復工限制時間等因素,在原合同履行期限中將不可抗力期間順延后,再判斷是否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其違約責任。
與此同時,四川德陽新鷗鵬集團所開發項目的業主符先生反映,合同約定交房時間2023年3月底,如不能按時交付則賠償房款萬分之一的賠償金。但目前工地僅有幾位工人“表演式施工”,他擔心開發商直接申請破產,導致沒有賠償、樓盤爛尾,希望律師給出針對性對策。
Q:樓盤工程延宕,大概率無法如期交付,怎么辦?
A:持續關注樓盤開發建設進展,與開發商保持聯系,了解開發進度及開發商態度,并留存溝通證據。一旦出現逾期交房,要求開發商提供延期交房書面告知函。若開發商要求業主簽署某些文件,請業主特別關注簽署的文件中是否存在同意延期交房、免除開發商賠償責任等的條款,謹慎簽署。
若開發商逾期未按約履行,業主可根據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條款,向法院起訴或向約定仲裁委提起仲裁。
目前,“保交樓”行動倡議仍在進行中,后續還將有各省市房協及品牌房企、樓盤項目不斷加入。廣大用戶如在購房過程中遇到問題,可撥打熱線電話4006066969進行反饋,獲得專業律師解答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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